| | 星島日報 | 2009-09-19 A16| 每日雜誌| 來論| By 陳成斌 | | 功能組別問題在哪? | | |
香港政改問題逐漸升溫,隨了實行普選的時間外,還有很多細節需要大眾了解和討論的。其中,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便是其中一個問題。現在立法會的功能組別有甚麼問題?又或者我們應該更深入地問:功能組別的根本價值何在?現時坊間的討論多數集中在它的作用;支持的認為功能組別能把社會上各專業人士的聲音帶到立法會,反對者卻認為功能組別不是民主的產物。其實,功能組別最大的問題不在於依功能分類,而是在於違反了人人政治平等的普世價值。 政治平等可說是政治學和政治哲學內一個明顯而重要的價值。舉例說,民主理論大師羅伯特‧達爾(RobertDahl)在他的著作Polyarchy︰ParticipationandOpposition和OnDemocracy都曾經討論過民主選舉的各項標準,而政治平等可說是當中的基礎:例如他曾論證政客有權公平競爭以爭取選民的支持,選舉也必須是自由、公開和平等的。人人平等已是我們這個世代一個很基本的價值,違反這種價值的政治制度恐怕很難服眾。要深入研究政治平等可以是一門很複雜的學問,但當中有些道理卻也是簡單易明。比方說,每個選民都應該有大致相同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議員所代表的選民人口比例不能相差太遠等等。 必要條件不違政治平等 以政治平等為標準,功能組別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。例如,現時的功能組別根本不能覆蓋所有的選民:也就是說,有些職業(或沒有職業的人士,如大學本科生、研究生等)是沒有明顯地代表他們的功能組別議員的。另一方面,有些人士卻能有多於一個功能組別議員代表他們。而且由於有些功能組別的設計是以團體為單位,於是當有人屬於多於一個團體時,他又可以變相多一個機會選擇多於一名議員代表他們。換言之,在現今的制度下,立法會的選舉方法並非簡單的每名選民「一人兩票」。反之,每名選民先是「一人一票」(地區直選部分),然後再看選民的職業和他們屬於甚麼團體,讓當中一小部分人多了些「投票特權」。這不就是赤裸裸的違反了政治平等了嗎? 有沒有方法可以補救功能組別的問題呢?假若我們能將全港選民相對平均地分成三十個(也就是功能組別議員的數目)不同的功能組別,每個議員代表的選民大約相同,選民也有相同的議員數目代表他們,這樣的功能組別其實是沒有甚麼問題的。問題只是這樣太一廂情願,因為我們很難有三十個選民相對平均的功能組別,即使是回歸前的「新九組」也只能做到包括大部分選民,做不到每組選民相對平均。 相反,地區直選便沒有以上的問題。用地區劃分選民未必是最好的方法,但至少不會違反政治平等。當然,地區直選也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。例如將全港當成一個選區,依比例代表產生議員,也是一個可行的方案(泛民近日便提出以這個方案替代功能組別。但據我記憶,葉劉淑儀提出這個方案比泛民早得多了)。又或者,我們甚至可以用一些更具創意的分類法,例如以選民年齡分組。總結而言,不違反政治平等應該是立法會組成方法的必要條件,但現時的功能組別違反了這一條件。若然不能補救這個基本的問題,功能組別便不應保留。 陳成斌Roundtable副總幹事
相關文章:
孫澎﹕功能組別的價值基礎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08/4/e4de.html 吳靄儀﹕功能組別對誰有價值?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10/4/e5og.html 孫澎﹕回應吳靄儀〈功能組別對誰有價值〉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20/4/ebgj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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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Posted 9/20/2009 11:55 PM - 49 Views - 4 eProps - 2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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